近日,关于GG与BING之间的利益相争可谓是风摩全球,在网络上的维权行为可算是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而近日,LG就侵权一事也来说说自己的看法。报道称,LG将就知识专利问题展开与索尼一场维权行为。
LG电子和索尼分别是世界第二大和第三大电视机厂商,仅次于三星,两家公司从北美市场获得的收入均超过其总营收的20%。
根据两家公司发布的最新财报,在去年10月份至12月份,LG电子2.322亿美元,而上年同期该公司还盈利3.619亿美元,主要是因为手机和平板电视市场竞争激烈;
同期索尼的利润也下滑了8.6%,因为日元走强影响了其出口业绩,而电视业务的利润也有所降低。
LG电子还在加州联邦法院起诉了索尼,诉讼请求与其在ITC提起的相似,但同时要求获得赔偿;因为ITC拥有禁止进口侵犯美国专利的产品的权限,而无权判决侵权赔偿。
随着电子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巨头经常围绕专利权进行诉讼。
索尼于去年12月首先在ITC提起了诉讼,指责包括Lotus Elite、Neon、Remarq、Rumor 2和Xenon在内的LG手机,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该公司的技术。索尼还起诉LG侵犯了其蓝光影碟机专利。
LG电子周二表示,该公司已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两家法院提起诉讼,称索尼的Bravia液晶电视和PlayStation 3游戏机等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阻止这些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根据LG电子提交的诉讼文件,该公司指责索尼的该款高清电视侵犯了其四项专利,而PS3中使用的蓝光播放器侵犯了另外四项专利。
谈论到这个专利问题一直是企业之间的一个商业竞争手法。至于说是谁侵犯了谁的专利呢?我们还未能看得出个中道理,毕竟,在这个专利的关键字眼上,到底他们之中的一个企业有没有实行专利申请还是没确定,所以说,专利应该是越早申请越有利呀。本文来源广州电脑维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