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机时代”和“计算机文化”的新时期,整个社会都应该形成一整套计算机道德规范。研制、传播计算机病毒,干扰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危害计算机系统中信息资源等都是计算机犯罪行为。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计算机的脆弱性和病毒的危险性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威胁。
加强计算机安全培训、计算机安全意识的教育及计算机职业道德规范的训练,提高全民族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可能发生的计算机犯罪行为。
根据计算机病毒的特点,网络的安全需要全体网络用户的共同保障,要在全社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病毒预警体系,同时要加强反病毒技术的研究。
尊重计算机工作人员的劳动,承认其社会价值,保持其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计算机法律规范准则,我国在1994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加了有关对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进行处罚的条款。
2000年5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了《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我国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控制工作,2∞O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又通过了《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文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作了一些规定。但是从近两年的病毒侵害事件来看,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监督力度不够,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防范工作迟滞,整体安全水平不高。
这些都需要通过强有力的依法监督制度来规范和促进。本文来源广州IT外包网。